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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劾元匡 北魏 · 王显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四十六
自金行失御,群伪竞兴,礼坏乐崩,彝伦攸斁。
大魏应期,奄有四海。
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统天,克复旧典。
乃命故中书监高闾广旌儒林,推寻乐府,依据《六经》,参诸国志,以黍裁寸,将均周、汉旧章。
属云构中迁,尚未云就。
高祖睿思玄深,参考经记,以一黍之大,用成分体,准之为尺,宣布施行。
正始中,故太乐令公孙崇辄自立意,以十二为寸,别造尺度,定律刊钟。
皆向成讫,表求观试。
时敕太常卿臣芳,以造既成,请集朝英,议其得否。
芳疑尺度与先朝不同,察其作者,于经史复异,推造鲜据,非所宜行。
尚书令臣肇、清河王怿等以造乖谬,与《周礼》不同,遂奏臣芳依《周礼》更造,成讫量校,从其善者。
而芳以先朝尺度,事合古典。
乃依前诏书,以刊寸,并请朝廷,用裁金石。
于时议者,多云芳是,唯黄门侍郎孙惠蔚扶同。
二途参差,频经考议。
尚书令臣肇以芳造。
物故之后,而惠蔚亦造一尺,仍云扶。
以比崇尺,自相乖背。
量省二三,谓芳为得。
尚书臣匡表云,刘孙二尺,长短相倾,稽考两律,所容殊异。
言取中黍,校彼二家,云并参差,抑中无所,自立一途,请求议判。
当时议者,或是于匡。
两途舛驳,未即时定。
肇又云,权斛斗尺,班行已久,今者所论,岂喻先旨。
宜仰依先朝故尺为定。
自尔以后,而匡与肇厉言都座,声色相加,高下失其常伦,噂竞无复彝序
匡更表列,据己十是,云芳十非。
又云:「肇前被敕旨,共芳营督,规立钟石之名,希播制作之誉。
乃凭枢衡之尊,藉舅氏之势,与夺任心,臧否自己。
阿党刘芳,遏绝臣事,望势雷同者,接以恩言,依经案古者,即被怒责。
虽未指鹿化马,移天徙日,实使蕴藉之士,耸气坐端,怀道之夫,结舌筵次」。
又言:「芳昔与竞,恒言自作,今共臣论,忽称先朝。
岂不前谓可行,辄欲自取,后知错谬,便推先朝。
殊非大臣之体,深失为下之义。
复考校势臣之前,量度偏颇之手,臣必刖足内朝,抱璞人外」。
嚣言肆意,彰于朝野。
然匡职当出纳,献替所在,斗尺权度,正是所司。
若己有所见,能练臧否,宜应首唱义端,早辨诸惑,何故默心随从,不关一言,见成事,方有此语。
才学,与匡殊悬,所见浅深,不应相匹。
今乃始发,恐此由心,借智于人,规成虚誉。
况匡表云:「所据铜权,形如古志,明是汉作,非莽别造」。
及案《权铭》云:「黄帝始祖,德布于虞,虞帝始祖,德布于新」。
若莽佐汉时事,宁有铭伪新之号哉?
又寻《莽传》,云莽居摄,即变汉制度。
考校二证,非汉权明矣。
复云:「芳之所造,又短先朝之尺」。
臣既比之,权然相合。
更云:「芳尺与千金堰不同」。
臣复量比,因见其异。
二三浮滥,难可据准。
又云:「共构虚端,妄为疑似,托以先朝,云非己制」。
臣案此欺诈,乃在于匡,不在于
何以言之?
芳先被敕,专造钟律,管龠优劣,是其所裁,权斛尺度,本非其事。
比前门下索尺度,而牒报云:「依先朝所颁新尺,复应下,更不增损,为造钟律,调正分寸而已」。
检匡造时,在牒后一岁,于尔日,匡未共争,已有此牒,岂为诈也?
计崇造寸,积十二,群情共知;
造寸,唯止十黍,亦俱见先朝诏书。
成寸,首尾历然,宁有辄欲自取之理?
肇任居端右,百寮是望,言行动静,必副具瞻。
若恃权阿党,诈托先诏,将指鹿化马,徙日移天,即是魏之赵高,何以宰物。
肇若无此,匡既诬毁宰相,讪谤明时。
岂应谈议之间,便有指鹿之事;
可否之际,轻生刖足之言。
赵高矫惑,事属衰秦;
卞和抱璞,时遇暴楚。
何宜以济济之朝,而有斯谤者哉!
阻惑朝听,不敬至甚,请以肇、匡并禁尚书,推穷其原,付廷尉定罪(《魏书·广平王洛侯附传》。第五子匡与尚书令高肇不平,后因与太常刘芳议争权量,遂与声色。御史中尉王显奏匡云云。诏曰可。)
奏理元匡 北魏 · 辛雄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四十六
窃惟白衣元匡,历奉三朝,每蒙宠遇。
謇谔之性,简自帝心;
鹰鹯之志,形于在昔。
高祖锡之以名,陛下任之以弹纠。
至若茹皓升辇,斥宜下之言;
高肇当政,陈擅权之表。
刚毅忠款,群臣莫及;
骨鲠之迹,朝野共知。
高肇之时,造棺致谏,主圣臣直,卒以无咎。
假欲重造,先帝已容之于前,陛下亦宜宽之于后,况其元列由绪,与罪案不同也。
脱终贬黜,不在朝廷,恐杜忠臣之口,塞谏者之心,乖琴瑟之至和,违盐梅之相济。
祁奚云,叔向之贤,可及十世,而不免其身,实可嗟惜(《魏书·辛雄传》。御史中尉东平王元匡复欲舆棺谏诤,尚书令任城王澄大不敬,诏恕死为民。奏理。)
元匡所制尺度议 北魏 · 元雍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十九
伏惟高祖创改,权量已定,今新造,微有参差。
云所造尺度,与《汉志》王莽权斛不殊。
又晋申书监荀勖云,后汉至魏,尺长于古四分有馀。
于是依《周礼》积以起度量,惟古玉律及钟,遂改正之。
所造之尺,与高祖所定毫厘略同。
侍中崔光得古象尺,于时亦准议令施用。
仰惟孝文皇帝德迈前王,睿明下烛,不刊之式,事难变改。
臣等参论,请停议,永遵先皇之制(《魏书·广平王洛侯附传》。所制尺度讫,主师高阳王等议。)
元匡袭封东平郡王 北魏 · 宣武灵胡后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十四
广平王洛侯,体自恭宗,茂年薨殒,国除祀废,不祀忽诸。
亲同若子,私继岁久,宜树维城,永兹磐石,可特袭王爵封东平郡王(《魏书·广平王侯附传》)
奏记史中尉元匡 北魏 · 高恭之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五十三
道穆生自蓬檐,长于陋巷。
颇猎群书,无纯硕之德;
尚好章咏,乏雕掞之工。
虽欲厕影髦徒,班名俊伍,其可得哉?
然凝明独断之主,雄才不世之群,无藉朽株之资,救人屠钓之下,不牵暗投之诮,取士商歌之中。
是以闻英风而慷慨,望云路而低徊者,天下皆是也。
若得身隶绣衣,名充直指,虽谢周生骑上之敏,实有氏就镬之心(《魏书·高恭之传》)
御史中丞元匡奏劾于忠 北魏 · 温子升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五十一
臣闻事主不以幽贞革心,奉上不以趣舍亏节。
是以倚秦宫而恸哭,复楚之功已多;
卢龙而树勤,广魏之勋不浅。
而申包避赏,君子于是义之;
田畴拒命,良史所以称美。
窃唯宫车晏驾,天人位易,正是忠臣孝子致节之秋。
领军将军臣忠不能砥砺名行,自求多福,方因矫制,擅相除假,清官显职,岁月隆崇。
臣等在蕃之时,乃心家国,书诮往来,愤气成疚。
伤礼败德,臣忠即主。
谨案臣忠世以鸿勋盛德,受遇累朝,出入承明,左右机近。
幸国大灾,肆其愚戆,专擅朝命,无人臣之心裴郭受冤于既往,宰辅黜辱于明世。
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、领崇训卫尉,原其此意,便欲无上自处。
既事在恩后,宜加显戮。
御史一人,令史二人就州行决。
崔光与忠虽同受召,而谓既儒望,朝之礼宗,摄心虚远,不关世务。
但忠以意望崇重逼若不同,又有危祸。
伏度二圣钦明,深垂昭恕。
而自匀正月十三日世宗晏驾以后,八月一日皇太后未亲以前,诸有不由阶级而权臣用命无人臣之心或发门下诏书,或由中书宣敕,擅相拜授者,已经恩宥,正可免其叨窃之罪。
既非时朝野所知,冒阶而进者,并求追夺(《魏书*于栗磾传》,熙平元年御史中尉元匡奏案,《北史·温子升传》,熙平初中尉东平王匡召补御史,台中弹文皆委焉,知此文是子升作。)